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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17
救人 - [【申城小状】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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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末早上,尚在昏睡中,隐约接到一电话。那头是个女子,对话如下:
女:可以咨询一个法律问题么?
我:可以。
女:免费的么?
我:是的。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?
女:我和某男是单位同事,……(此处略去风月经过若干字)。他老婆多次到我单位公然侮辱我,还打我,骂我,说我和她男人有鬼,说我和很多男人都有鬼,现在我单位的人都知道了,我现在精神失常。请问,我如果自杀可以判她侮辱罪么?
我:你刚才描述的情形如果属实,那么她极有可能已经涉嫌侮辱罪。法律上认定她是否构成侮辱罪,通常要“情节严重”,比如1,她手段比较恶劣;2,她造成了严重后果,也就是你说的导致自杀等情形;3,她多次对你实施侮辱行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。
但,我们还是建议你不要自杀,因为这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。其一,还有其他情节可以认定对方入罪,比如你的精神状况,通过司法鉴定确实构成精神疾病,这个就是一个“后果严重”的情节。其二,即使她构成侮辱罪,也只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用一命换她区区几年牢狱之灾,你的救济成本实在过高。
女:这样……我自杀的话,她是不是可以判的更重一些?
我:恐怕很难。你现在压力大是正常的。但死不能解决问题。你知道圣严法师么?
女:不知道。
我:就是一个佛学大师。他曾经说过,“多想两分钟,你可以不必自杀,还有许多的活路可走”。你如果现在自杀,会导致几个后果。一,父母伤悲。二,增加社会负担。三,最主要是你的目的极有可能落空。如果对方未或入罪,那你再想其他救济方式,已经晚了。
女:那该怎么办?……
我:(心想靠谱)活着!好好活着!还有很多路可以走。说不定过段时间,就拨云见日了。我们律师也可以帮你的。
女:谢谢你。
我:不客气。如果需要帮助,打我电话。
-----我睡意全无。我知道,这种情况下,对客户进行心理干预是十分必要的,即使她有破坏他人家庭幸福之虞。以前看报道,会为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感到揪心,为身边的朋友自杀感到痛心。读书时,毕业前,隔壁班就有一个相熟的美丽女生,选择了跳楼离开,流水落花春去了,天上人间。谁又能保证,心理自杀不会发生在你的身边呢?挺不下去的时候,再挺一下,就过去了。生命原本脆弱,我们只能坚强活着,痛并快乐着。
2009年10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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